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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路運輸車“四超入刑”相關內容

商用車之家訊:【大車網(wǎng) 原創(chuàng)】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探索如何治理超員、超載、超限、超速等問題,但效果卻差強人意。據(jù)統(tǒng)計,全國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于車輛超限、超載引發(fā)的,50%的群死群傷性重特大道路

  【大車網(wǎng) 原創(chuàng)】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探索如何治理超員、超載、超限、超速等問題,但效果卻差強人意。據(jù)統(tǒng)計,全國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于車輛超限、超載引發(fā)的,50%的群死群傷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系。

 

  在對道路運輸市場治“超”方面,長期存在的“以罰代管”等現(xiàn)象,也讓運輸及物流市場產(chǎn)生畸形的價值鏈--部分企業(yè)依賴超載等手段謀利潤,而不是靠提升優(yōu)質服務。

 

  7月27日,國務院正式發(fā)布《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意見中指出,將研究推動客貨運車輛嚴重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下稱“四超入刑”)。

 

  國務院此次“意見”,把道路運輸市場的治“超”政策提高到新的階段,不但對駕駛人員給予嚴懲,也給予相關運輸企業(yè)嚴懲。這將利于斬斷運輸及物流市場的畸形價值鏈,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的健康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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