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開始制定省級校車服務方案,其中規(guī)定校車運營管理從5種基本模式中選擇。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教育廳下發(fā)《關于報送校車服務方案內容的通知》,其中,校車運營模式備受關注。
校車運營管理可從幾種基本模式中選擇:政府出資購置校車,成立專業(yè)校車公司負責校車的日常運營;政府補貼,由城市公交、農村客運等運營公司提供校車服務;政府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接送學生車輛運營公司,每年給予適當補貼;政府補貼,租賃專業(yè)公司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政府補貼,社會車輛運營。政府通過稅費減免、以獎代補等方式對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從事接送學生的社會或個人車輛予以政策激勵。
目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登記備案的校車行車線路有1162條,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有700余輛,其中400余輛是學校租用的,且不能稱為完全意義上的校車。而據各地初步統(tǒng)計,全疆校車缺口多達5000余輛。